新板特區、新板房市、板橋區、房子借名登記有風險、新板特區最優質房產經理人林仲春為您服務~103.1.9.國鼎~E棟三房雙車位  

 新板特區、新板房市、板橋區、

房子借名登記有風險、

新板特區最優質房產經理人

林仲春為您服務~

【文/住展雜誌】買賣房地借用親友名義登記的情形非常普遍,在法律上,雙方成立「借名登記」關係,登記名義人只是個「人頭」,並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,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簽立借名登記契約,「人頭」事後常會否認有借名的情事,硬說房子是自己的,這時候,真正所有權人要如何主張權利?

民法明文規定「有名稱」的契約關係有二十七種,如「租賃」、「買賣」、「借貸」等等,在這二十七種以外的契約,統稱為「無名契約」,借名登記契約是無名契約的一種,其性質與「委任契約」類似,最高法院目前的見解是,借名登記契約視同為委任契約,法律效果適用民法委任的相關規定。

借名登記契約視同委任

 

借名登記不論是口頭約定或有書面契約都可成立,實際所有權人有權隨時終止借名登記關係。由於借名登記容易引發糾紛,最好是雙方事先簽立借名登記契約,或是要對方寫下「承諾書」或「切結書」,證明房子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,這樣就不怕對方賴帳了。

如果雙方沒有簽約或「承諾書」,你就必須舉證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,證明你是房屋的實際所有權人,對方只是借名登記的人頭。只要證據能夠說服法官,法官就會判決對方必須把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你。

台北地院最近判決這樣一件案子,蔡姓兄妹二人因父親事業經營不善,她們擔任家族成員銀行借款的連帶保證人,惟恐遭受波及,資產有遭銀行查封扣押之可能,在二○○三年十月徵得黃姓友人同意出借名義,兄妹二人將繼承的台北市松山區及大安區的三棟房子,都借名登記在黃姓友人名下。雙方只是口頭約定並沒有簽立借名登記契約。

 

 

 

房子借名登記有風險房子借名登記有風險存在。

 

只是口頭約定就要舉證

 

蔡姓兄妹去年要收回房子,卻被黃拒絕,黃說這三棟房子是他自己買的,買賣契約記載他於簽訂時已給付六百萬元,並於稅單下來後交付第二次六百萬元,證明他有付款購屋。

但在二○○三年處理買賣契約的代書作證指出,黃於簽約當天並沒有繳交六百萬元現金給蔡姓兄妹,契約上記載收款六百萬元,係因此份買賣契約書要提供予銀行,銀行看到這樣的註記才會提供貸款,第二期六百萬元黃也沒有繳納,本件與正常房地買賣情形有違。

法院並查出蔡姓兄妹曾以黃的名義將房子向銀行貸款二千八百萬元,銀行撥款到黃的帳戶,但黃帳戶的存摺正本是在蔡姓兄妹持有中,房地倘若是黃買受,黃何以會將存摺正本交予蔡姓兄妹持有?因此認定雙方有借名登記關係,判決黃應將三棟房子返還蔡姓兄妹。

 

更多房地產即時分析及建案詳細資料,請上「住展房屋網」www.myhousing.com.tw

 

 歡迎來電洽詢我們將為您更詳盡介紹
物件

 

 

 

仲春&苑姍~新板特區專業優質房地產

 

買賣&租賃團隊竭誠為您服務~

 

1.以最專業.積極.用心的服務態度. 

 

地產買賣&租賃不負所託!  

 

  2.尊重客戶房屋買賣意識.絕不吹噓行  

 

戶利益受損!

 

 3.堅持每筆房屋交易必須進入履約保  

 

買賣易更安全!

 

 4.依政府規定收取服務費.嚴禁賺取房屋差價! 

 

 5.專業特約代書讓您房屋買賣交易安全有障!

 

 6.正新板特區精華區店面來店客戶詢問量最大!  

 

 7.網路廣告量最大每日增加案件曝光量! 

 

 8.免費房地產估價/試算增值稅!  

 

住商不動產~新板特區店  

 

立榛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  

 

【林仲春 0970-001-888   

 

營業員證號(92)登自第022091號   

 

【李苑姍 0963-110-377 

 

營業員證號(96)登自第103377號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新板特區林仲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